2012年3月17日星期六

771、郭旭东将军论当代国际军事战争:国家重冤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思维、隐形、超限战争)

郭旭东将军转告大家1141:关于“平叛扩大化”的真实内幕,第29位、第30位藏人自焚,官员进驻藏人寺院参与管理,访民吞刀片警察漠然,销毁证明冤情档案禁止申冤,上访就是犯罪,拆错了更要迫害受害人,被辞退招聘警察集体上访,东方卫视谎称面书谷歌加也实名制等是否涉及国际战争问题

问题1:有战友询问:“尊敬的首长,您好!郭旭东将军,您好!这是2012年5月17日新闻《上海于义明遭无证拘留五天,致身体受损》,内容如下:

2012年1月1日,我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天安门广场分局派出所带至久敬庄,由上海驻京办将我接回上海,(当时天安门分局对我进行了训戒处罚)。1月3日由上海市普陀分局长寿派出所接回,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拘禁了十多小时后对我实施了拘留五天的决定(当时也没有出示拘留证等相关手续和任何证据)。

在此,我抗议这样的非法拘留行为,并在对我实施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在没有任何合法的手续和事实下,我当着警号为030677黄黎明警察的面,口吞双面剃须刀片,并对030677说:“你要为此造成的后果负责。”结果警察不但不实施急救,也不管我的生命安危,还是将我送至了普陀区看守所,当拘留所得知我口吞刀片后,立即拒绝接收,并让警察带我立即到医院实施救助,而030677黄黎明听后将我押上了车,不但不实施救治措施,反而在半路上将我推拉车下,扔在马路上扬长而去,我多次打110报警,到上海市公安局进行投诉,结果又将我接回长寿派出所,并威胁我说:“我不管你的死活,我是按上面领导的指示办事,出了事有领导负责的,是我们局长吩咐我,我是听领导的,什么违法非法的,这是我们局长说的,我没有任何责任的。”

当我向警察索要拘留证的手续时,并同时对我说:“我知道你在合法维权,但我没有办法,拘留证等一切手续不能给我的,你在北京天安门分局是对你实施了训诫处罚,但在上海对你实施拘留是我们局长的指示,你应该要理解我的处境。”

经过一夜的折腾,我感到巨大的痛苦,只得四处借款,进行治疗,但由于经济有限,错过了最佳手术期,至今也不知遗留的刀片是否在内脏,也使我的生命遭受巨大的痛苦。我逐级反映却遭来的是无畏的痛苦,至今也无结果。我向督察反映,但得到的结果是到法院诉讼。当我到法院诉讼时,而法院让我出示拘留证等一切手续。就这样,我又不能诉讼,又得不到有关部门处理,在我的生命随时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况下,再次来到北京,希望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结果。

百姓有冤情才上访,结果‘官员’不仅严打上访,而且在访民被逼吞刀片的情况下,竟然漠然待之,并拒绝为其办拘留证等手续。‘官员’至上而下如此视百姓生命如儿戏!请尊敬的首长为无助的百姓主持正义!”


问题2: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3月16日新闻《又有一名藏僧在阿坝自焚(图)》,内容如下:

据来自印度达兰萨拉格尔登寺分院的消息来源说,3月16日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阿坝县格尔登寺的一名现年二十岁的年轻藏族僧人洛桑次成抗议中国当局对西藏镇压的政策于当地时间下午五点钟在阿坝县的街上高喊口号起火自焚。

中国的公安人员立刻将火扑灭,将这名自焚的喇嘛拉上警车带到不明的地点。目击者说,他们看到自焚僧人高喊口号。

当地时间从早上开始,就有大批的公安部署在格尔登寺的附近。星期五四川阿坝又有藏人自焚,这名藏人名叫洛桑尊成,今年20岁,是格尔登寺的喇嘛。

目击者说,他身上着着火,边跑边喊口号,警察在后面追,把他击倒,然后将他扔到一个卡车上带走。目前还不得知洛桑的情况如何。他是2009年以来自焚的第29名藏人。

与此同时,在青海同德县有上千人星期五抗议示威,要求政府释放在前一天的抗议示威中被抓捕的50名喇嘛。抗议示威和平进行,没有和警方发生冲突。

星期四的示威是为了表达对星期三自焚的同仁县的一名藏族青年的声援。

郭将军,藏人为了追求宗教文化信仰自由,屡屡用自焚的方式以生命做抗争,换来的却是 ‘官员’进一步的污蔑、歪曲和镇压,导致恶性循环,藏民自焚事件越来越多,对此,请问对此您如何看待?”


问题3: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3月17日新闻《请求为一个老干部姚山同志申冤,长达三十多年的控告申诉书》,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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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广东省公安厅及贪官奸侫陈邵基郑少东以非法的假《验尸报告》制造冤假案 —— 请求为一个老干部姚山同志申冤,长达三十多年的控告申诉书

我名叫姚抗,女,59岁,现已退休,现在深圳市嘉宾路4025号七栋406(邮编518000)

我的父亲姚山同志是36年在海丰县参加革命,37年入党, 粤东江纵队的老干部。他,曾出生入死于抗日战争的枪林弹雨,他,没毙命于国*民*党的囚狱里,解放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他,没倒在那无情的揪斗,但在“文革”那个非常时期,姚山同志因45年时任海丰县抗日游击队政委因战被俘入狱, 53年华南分局将其错误地定为“自首变节”(该案至79年得到平反),文革打成“叛徒”遭到不公正的待遇, 被监护政审。于75年7月2日在其原工作单位里突然异常被“电”死,其形惨不忍睹,其状是一个活人都无法做到的“触电”行为,而是人为假以触电的状态(附图一和《控告申诉书》)。其死得异常冤枉,当时潮阳县委及相关的领导为推卸此人命责任,县公安局及单位对姚山的异常死亡不但不予验尸认真查明真相(草菅人命,放纵罪恶),反而虚构案情做假《验尸报告》来《通报》全县,并强行焚尸灭证,致使姚山同志的生命.财产.人身.名誉.权益都遭到严重的伤害和侵犯,沉冤至今三十多载……这些都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亲属子女遭受株连的伤害已不堪再叙。

但其亲属,我是他唯一的女儿,为姚山同志这宗异常、奇特,罕见的冤案申诉控告长达三十多年从未间断。文革后在落实老干部政策时,79年,姚山同志的历史冤案得到平反纠正。95年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广东省委书记谢非同志指示省公安厅查办此案,由于社会的不正之风和地方的保护势力影响,省公安厅负责人(原公安厅厅长陈邵基签批由办公厅付主任黄光炎,信访科科长李世华,刑侦法医欧贵生到潮阳查办):他们明知案中有重大的异常,却隐瞒案情的真相,公然庇护潮阳公安局当年草菅人命,强行焚尸灭证等违法侵权的行为;认同假造非法的《验尸报告》,协同制造冤案;庇护潮阳公安局隐匿或毁灭案发当时在现场拍照的一卷照片(是此案的重要证据),由此造成无证可查的状况;反置倒说“无证据证明姚山的死亡有可疑”及所谓“经省公,检,法共同研究(三家会诊)维持原结论”(请详阅附件)正由于他们的违法办案,致使姚山同志蒙冤含垢三十多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2条,省公安厅,汕头,潮阳三级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定性结论都负有举证的责任。原案的结论《通报》没有任何人证,物证和一纸一字的勘查记录,完全不符合事实,是他们违法办案,做假《验尸报告》制造的冤假错案。

2003年7月14日,我第二次上京公安部的同志接受了我的申诉,并给介绍信让我返广东由公安厅复查,8月1日我带着公安部的信件到省厅遭拒绝执行。十月,北大法学院沈岿教授帮我投书向公安部领导反映此案的问题。2004-11月公安部《集中全国涉法上访问题重点案件办公室》下督办函【督办61号】给广东省公安厅。自03年7月14日以来,我已十三次上北京,几十次往返于京广2004年12月省城各有关部门机关,其遭遇难堪痛苦非书面上能言。

2005年新《信访条例》实施, 5月17日公安部给我告知函,我带着公安部的告知函到省公安厅多次上访。虽屡遭刁难、拒绝,甚至侮辱,但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伸张正义,为父申冤,为一个老革命干部申冤,我责无旁贷,百折不挠。九月六日是省公安厅长大接访的最后一天,厅政治部主任白先河是我的“主审官”,他们精心策划,对一个弱小女子,大有欲置之于死地之态(我已将个人恩怨置之度外,我心无私无畏理直气壮自安然)。先由95年参加复查此案的一级法医欧桂生向我作一通解释,我听了说:“法医官大人,任你能把乾坤说倒,但为么拿不出一个人证,物证,一纸一字的勘察(和调查)记录来让人信服?在没有尸体没有现场的状况下你是如何调查验证(办案的)?为什么你不敢在那张非法的《验尸报告》上签名确认?那不就可以把伪证变为合法的证据了吗?”他无以可答。随即拿出一本案卷,翻出一份《座谈会记录》最后三段分别记录:姚复、姚海、李文(即姚山同志的两个弟弟和妻子)表态认同签名的记录给我看(以此来搪塞)。我当即指出:法律是重事实重证据的,而不是以死者亲属的签字作为定案定性的依据(在文革那种特殊的情况下我母亲被迫签字,因为她必须听党的话),这些你们应该比我懂。案发当时,潮阳公安局草奸人命,虚构案情欺下瞒上,强行焚尸,做假《验尸报告》……难道还不够做作恶吗?九五年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省委书记谢非同志指示省厅复查此案,省厅办案人员竟然协同和庇护下级公安局违法办案,继续作假证,这份《座谈会记录》是95年重新抄做,原记录纸不是“潮阳电影管理站”的优质信桟,李文,姚复,姚海三段讲话记录和签字是95年做假加上去的,(你们公安厅有刑侦技术可以验证纸质和笔迹),30年后的今天2005年9月6,非常难得(也感谢你们)在省厅的档案中见证到95年省厅办案作假的文件和2004年12月19日粤公复117号文。(我要求复印遭到拒绝,另附手抄件)在座的人都大吃一惊,当时白主任连问我“难道还有更原始的文件?你有没有看错?”我决然地告诉他“我没看错,还有照片是此案最重要的证据,为什么失踪?你们查不查?办不办?原案仅有的一张《验尸报告》是非法的,现在这张《座谈会记录》又充假亲属的认同和签字,面对这些违法的东西,应该是你们给我一个说法,还我公道。”对于这些问题白主任没有给予明确的表示, 我对此深为不满意,当即要求梁国聚厅长接访,(而后多次上访)都避而不见和拒办,他们对上级公安部的指令能说不办就不办吗?

第二个问题是公安部《集中全国涉法上访问题重点案件办公室》于04年11月下督办函(督办61号)给广东省。省公安厅也于2004年12月19日在(2004)粤公信复字第117号回复公安部(附手抄件),复函对此案情依旧作假虚构,对此案的认定和定性不但没有任何人证、物证和勘查记录,还继续明知故作说假话,办假案,做假报告欺骗上级。该文说:“由于现场勘查,尸体检验等未发现可疑情况。”案发当时潮阳公安人员(及79年汕头公安局和95年省厅的两次复查)对现场的勘查极为草率无视人命关天,没有任何人证,物证和一纸一字的勘查(或调查)记录,对尸体根本就没有履行检验工作,没有法医到场,(当时当地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都有法医配备),我们亲属要求对死者颈部、头部等可以致命的要害部分要求验尸都遭到拒绝,事后又假造一张非法的《验尸报告》(请阅附件)放进档案?这是什么行为?粤公信复117号文还说“此案96年经省公,检,法三家会诊”,请问:96年省高检和高法是何人参加会诊,为什么没人敢签名盖章?省厅一个公章能替代检察院和法院行使法律程序吗?如此办案附合哪个法律程序?前广东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林若同志于96年曾多次指示省高检、高法的领导查办此案,但由于社会腐*败势力的影响,都无法依照行政诉讼法办理此案。正由于中国的法律机制弊端甚多,使姚山同志沉冤蒙垢三十年,今古奇冤,难道还要继续疑罪?或以无法破案找到新的结论就得继续维持原案的错误,继续冤枉无辜吗?这种社会悲剧还要延续到何时?堂堂的省级公安厅直至今时今日还坚持错误,继续违法行政,这个117号文,就是广东省公安厅说假话,办假案,向上级作假报告,对姚山同志制造冤假错案的证据。作为上级公安部信访办的领导,对[粤公复117号],如此低劣的法律文件,如何作为?——2005年3月28日,和06年4月18日我第十次,第十三次到公安部上访时,042833号,036300号接访,他们一不问案二不看申诉材料就问我来干什么?不问青红皂白就动手推我,拽我,赶我,并两人夹持硬将我,一个弱女子撵出来,这是什么行为? 这之后我又多次到公安部上访,都遭到莽横的躯赶,潮阳公安局还通过郑少东的黑线将已立案查办姚山同志的档案全部消毁,如此违法违纪,天理何在?法理何存?

此致敬礼!

附件:1 《控告申诉书》,2 《验尸报告》,3 潮阳公安局的《通报》,4 《座谈会记录》,5省公安厅(2004)粤公信复字第117号文(附手抄件),6 附自画图

申诉人: 姚 山同志的女儿姚 抗,2005-05至2010-2-27已多次申诉。

郭将军,‘官员’人面兽心,不仅阻挠、拒绝为百姓申冤,而且销毁了可以证明受害人身份、经历和冤情的全部档案,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4: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3月17日新闻《美使馆成雷区,河南息县六岁闯馆小访民亲属遭刑拘》,内容如下:

河南息县邢家英、邢悦等六名访民2月26日在美国大使馆门前喊冤,遭地方政府截访后五人被关息县看守所,年仅六岁的邢悦一度被看守在就读的小学,邢悦的叔叔吴全力(身份证名邢望力)在网上曝光政府截访恶行后,3月7日晚和妻子徐金翠双双遭警方抓捕并被抄家,今天记者得知吴全力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拘,徐金翠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两人现被关押在息县看守所。其女邢梅3月15日在河南漯河市遭截访,目前被看守在就读的中学,其子邢鉴3月12日从学校逃出后一直流亡在外。此外,吴全力的父母和侄女邢悦目前也下落不明。

附:邢鉴在网上发布的求救信

我是河南省息县维权人士吴全力的儿子邢鉴,对于息县政府的流氓行为我不得不更加肯定!那些所谓的警察吃着人民的粮食竟然还喝着人民的血,生活在息县真可谓是苦不堪言,警察抓小偷却不行,抓访民却头头是道,这样的警察让我们如何相信他们?心中的痛又能向谁诉说?

2012年3月7日22:30吴全力夫妇正在家吃夜饭,突然从家门口驶来好几辆公安车和摩托车其中一个警车牌号为:豫.s2798警,来到我家抓人的大约将近20人, 带头的是息县城郊乡派出所所长王亮,下车就冲进我家,当时我还在睡觉。没多在意认为楼下的吵闹是刚刚村支书来维稳的。最后听到母亲的喊叫,得知父亲被他们像抓犯人一样塞进了公安车里拉到城郊乡派出所,这样使父亲丧尽了做人的尊严,让我们一家如何生活?连最基本的做人尊严都没有了,还怎样在世上待呢?

抓我父亲的原因是这样的:今天下午父亲被城郊乡纪检书记张峰之邀说要解决我们家的事情,结果让父亲在城郊乡浪费了大量时间没有等到结果,父亲便执意赴京上访,城郊乡便找借口说父亲在城郊派出所为另一个访民拍照,以此将其抓捕,当时来抓人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手续,进屋就抓人,这就是人民的公仆么?这就是法律赋 予他们的权利么?他们的良心何在?

他们将父亲用警车押到派出所,我们怕父亲受罪,于是我们便开车跟了过去,令我们发呆的是:父亲当时坐在老虎凳上,手还打着背拷、旁边站有7至8个警察。看到父亲那样的可怜我便向警察吵了起来,“你们就做亏心事吧!迟早会遭报应的,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今天做错了”结果被他们轰出审讯室,父亲受到这样的待遇,我们时刻都放心不下,便在审讯室门口等待,结果待到0点还是不放人,只是听到父亲从审讯室里传出来的救命声,父亲大声的吆喝着:“露露记住!是王亮用脚踹我,回去之后再买个照相机……”话还没有说完王亮便将嘴塞住了。

8号0点16分派出所门口又来了两个人,从母亲口中得知其中有一个人是息县公安局副局长张静,他来到城郊派出所第一件事就是召集所内的警察开紧急会议商讨如何来整治我的父母,大约10分钟左右他们开完会,便将我支回家了却把父母亲留在了那凄冷的审讯室里,像审问犯人一样审问他们,这就是一个合法公民的待遇吗?我要控诉他们的种种罪行,1、侵犯人的自由权2、侵犯人们的休息权、3、违法拘禁、4、诋毁人们的名誉、5、擅闯民宅、6、使受害者的生命得到了严重的威胁。这种种罪行侵犯了人们的种种权利以及合法权益,公安人员知法犯法!颠倒黑白!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中的一员,我没钱没权也只 能向社会各界网友求助,救救我的父亲和母亲吧!他们没有犯罪,更没有和法律相抵触!为了正义和贪官恐惧战斗,正气长存,各界朋友们就请现出你们的力量为我的父母提供帮助吧!更何况他们是为了正义!各位网友们为了正义就请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感受到温暖,与我们并肩作战吧!

求助人:吴全力的儿子邢鉴,写于2012年3月8日

郭将军,‘官员’视访民为敌人、犯人,视上访为犯罪,不仅严打上访,而且对访民以‘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等莫须有罪名治罪,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5: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3月17日推特新闻《第30位藏人自焚》:今天(3月17日)上午,在安多热贡(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同仁县),43岁的索南达杰在隆务镇菜市场三岔路口自焚,当场牺牲,已经火葬。索南达杰是同仁县年都乎乡夏卜浪村农民,其妻卓尕措,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自焚藏人人数已升至30人!

郭将军,‘官员’一贯制造谎言,掩盖藏人自焚真相,并拒绝反思和纠正自己的错误,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导致藏人自焚行为愈演愈烈,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6: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3月16日新闻《人权组织批评中国派官员进驻藏人寺院》,内容如下: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16号发表报告,批评中国政府宣布结束西藏寺院名义上的自治,在每一个寺院长期派驻官员,这使得国家对西藏寺院的干预达到空前的水平,呼吁立即停止这项政策。

该报告说,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1月4号宣布一项新的政策,派遣资深官员长期进驻几乎每一个西藏寺院,设立寺院管理委员会,这些官员的级别和薪水相当于省级副主管的等级。

报告引述中国官方文件的话说,这项政策的目的旨在确保僧人和尼姑不参与分裂和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

人权观察中国事务负责人理查德逊在报告中说,这项政策必定会加剧西藏地区的紧张局势,应该立即废除这个政策。

自从2009年以来(截止本新闻发稿时间),已经有28名藏人自焚,抗议中国的西藏政策。

郭将军,‘官员’一贯禁止藏民的宗教文化信仰自由,导致自焚等悲剧惨剧不断。现在 ‘官员’又进驻藏人寺院设立所谓的‘寺院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干预和限制藏民的宗教文化信仰自由,完全不在乎藏人自焚等悲剧惨剧产生的真实原因,逆民意和道义行事,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7: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粘月17日新闻《东方卫视谈微博实名制,撒谎称Facebook也实行实名制》,内容如下:

今天的东方卫视在播出有关微博实名制的报道时,撒谎称Facebook和Google+都是实名制。

网友“额尔纳祺”称:“东方卫视新闻谈境外类似微博的实名制时说Facebook, google+,Twitter采用的都是实名制,我才知道原来提供邮件与提供身份证都是实名制的一种。新闻媒体愚民的时候是不是能专业一些,找一些有常识的人、至少用过这些账户的人来提供信息呢。”

@抵制屎明制会被要求重新注册:今天新闻说微博实名制在很多国家都有, 还举例说Facebook 脸谱和 Google+ 都是实名制。 真是误导啊! 这两个社交网用户使用实名都是自愿的,而且使用也没有认证的过程。你家的阿猫阿狗都可以上FB和Google+发微博,如果它可以打字它都可以发表意见。 中国,你要正名实名制也不需要这样来误导大家啊!

@bimawen:刚才一家电视台随机采访路人对微博实名制的看法,一位年轻人说:你们调查的题目就是错的,你们应该问:微博实名制侵犯了人的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对这样的违法行径该怎么看?!

@imwolfe: 新闻居然说Facebook和Google+都是实名制,然后新浪微博实名制是理所当然的!愚弄老百姓到此等地步!

@额尔纳祺:东方卫视新闻谈境外类似微博的实名制时说Facebook, google+,Twitter采用的都是实名制,我才知道原来提供邮件与提供身份证都是实名制的一种。新闻媒体愚民的时候是不是能专业一些,找一些有常识的人、至少用过这些账户的人来提供信息呢。

郭将军,中国因为禁止言论自由,构陷文字狱,导致大批冤案,目前有54人系狱,‘官员’不但不纠正错误,平反冤狱,反而通过鼓吹和实施微博实名制进一步限制百姓的言论自由,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8: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关于‘平叛扩大化’的真实内幕:

一、署名李江琳的文章《骇人听闻 ‘平叛扩大化’的真实内幕》,全文如下:

“扩大化”到了濒临灭绝的地步

当代中国历史中,一九五七年的反右运动,是一场人们已经议论得很多,却依然议论得十分糊涂的事件。当文革后渐渐允许议论这一运动的时候,当事人大多还活着,史实并不复杂。不少文件逐渐解密,当事人在境内外发表了大量回忆和口述历史。即使是按照大大缩水了的官方数字,当年打成右派的人数也高达五十万,这些人后来统统“改正”了,也就是说,官方正式认定他们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只有五个人是例外,十万分之一。这五个人不予“改正”,为的是要用来证明,当年打右派也有打对了的。既然有打对的,那么反右运动本身就不能说错。于是,一九五七年反右的问题,只是“扩大化”了而已。

不过,大部分中国人至今还不知道的是,差不多在同一个时期,在中国西南西北,以藏区为主的地区,发生了一场更为血腥、更为惨烈的“扩大化”,那就是至今仍然遮遮掩掩的“平叛扩大化”。

一九五五年和一九五六年间,随着内地城乡一系列政治运动的深入,中国政府在藏区的政策发生了一个转折,开始将内地的土改和合作化运动推行到藏区。在藏地农牧区的土改和合作化运动,先从西藏周边川滇甘青藏区开始。这一名之为“民主改革”的运动,包含中共建政之初在内地进行的土改、反右、镇反、合作化等,并将之压缩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不可避免地激起了藏人的反抗。中国政府调动军队镇压,酿成一场国家军队镇压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战争。这场战争始于一九五六年初春,结束于一九六二年秋,历时六年半。当时的解放军十二军区中,有八个不同程度参与。作战过程中,解放军动用了步兵、炮兵、骑兵、空军、装甲部队、摩托部队、防化部队等兵种,参战兵力累计达二十三万五千左右。

在这场战争中,不仅发生了针对藏人农牧民不分青红皂白的滥杀,更在每次作战后由上级下令滥捕滥抓,枪杀俘虏、导致很多地方藏人部落男性青壮年骤降到濒临灭绝的地步。

“死也要让他们死在监狱里”

一九五八年四月九日,青海省委书记高峰在省公安工作座谈会上说,“有些人虽然没有现行破坏活动,但可能是危险分子,可以采取秘密逮捕的方法,把他们搞起来,要搞得很艺术,谁也发现不了;要采取多种多样的办法,如让他们打架、互相告状、扭送等等。把危险分子都搞掉了,社会问题就少了”;“谁叫他们在这个时候(大跃进)捣乱,把他们抓起来,一个不放,死也要让他们死在监狱里。”这一招叫做“防叛”。甘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规定对二十一种人可以逮捕,而且“对已捕获的俘虏一个也不能释放,未捕获的应想尽一切办法追捕归案”。该州在两年内将藏人总人口百分之八点六关进监狱。

就像一九五七年反右有指标一样,“平叛”时抓人也有指标。这个指标经常高得离奇,而且总是超额完成。以青海省玉树州为例,青海省要州里抓二千到二千五百人,州委告诉下面说:“捕错了州委负责,漏掉了下面负责。”后来的官方州志披露,共抓了二万二千七百八十多人,超额十倍。青海省委一九八一年给中央的报告中承认,仅一九五八年所抓的人,就占全省蒙藏总人口的百分之十左右。这年在青海发生了几场大规模“战役”,大量男性青壮年死于冲突或者逃亡。这百分之十其实就是把藏人部落里尚存的男性青壮年一网打尽,其中很多人死于监禁,再也没有回来。甘南部分地区分配的抓人指标甚至超过了当地成年人的总数。

在地广人稀的青藏高原上,藏人必须依赖其历史上形成的部落群落和寺庙体系,才能够互相帮助,抵御灾荒。那里和汉地不同,城镇遥远,交通不便,没有地方可乞讨要饭。“平叛”战争和滥捕滥抓,使得藏人家庭和部落在后期的大饥荒期间失去了抵御灾荒的能力,大量人口死于大饥荒。一九五九年五月青海省海南平叛指挥部的报告中说,“双龙沟拉毛德打柴时,遇到六个叛匪问:投降杀不杀?她答:‘回来没吃的,不杀掉也要饿死’。该乡去年十一月(按:一九五八年十一月)至一九五九年初已病死三百一十九人,占全乡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四点七,群众反映是饿死的”。

用“扩大化”掩饰合法性

一九八一年,时任中共青海省委副书记的藏族老干部扎喜旺徐向邓小平上书,要求解决青海省一九五八年“平叛斗争扩大化问题”。此后,五省区开始组织专案组,开启旧档案,重审一九五六──一九六二年战争中捕办者的案件,对“错捕错判”者“平反、改正”。“捕办”包括逮捕、判刑、拘留、集训、劳教等;“改正”包括宣告无罪、改判、减刑。根据地方志中的资料统计,“平反改正”比例最低为四川甘孜,为百分之三十五;最高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这两个地区的“叛乱”案是当地干部人为制造的,共导致一万二千九百七十人遭到不同程度的迫害。这两个案件后来均被宣布为“冤案”,涉案人员全部平反,也就是说,这两个地区的“平反率”为百分之一百。

青海玉树、果洛、黄南这三个镇压最严重的州,“平反”率分别为百分之九十八点五二、百分之八十三点六、百分之七十一点六*四;海北州为百分之七十六点七二。甘南的平反率达百分之九十八点五。西藏自治区相关资料尚未解密,因此,根据现有资料无法统计出藏区总的“平改”数据,也无法得知被捕办藏人在狱中死亡的总数,能够确定的只有青海,该省捕办人数中的百分之四十四死在监狱中。甘肃省委承认有大量被捕人员死在狱中,但未透露数据。

青海省委一九八一年给中央的报告中透露,该省共捕办五万二千九百二十二人,其中四万四千五百五十六人被“错捕错判”,占被捕人数百分之八十四。狱中有二万三千二百六十人死亡,另有一百七十三人被“错杀”,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五十二点六,其中三千三百人死在“集训班”。

八十年代对“平叛扩大化”的纠正,很快就走向终结。“扩大化”的情节过于骇人听闻,连参与处理的干部也震惊万分。当年参与镇压的干部,特别是军队干部,则向中央表示强烈抗拒对“平叛”的重新定性,于是,档案被重新封存,再也难以为外界了解。大多数国人至今不知道,那些被称为“叛匪”的藏人早已平反;中国政府亦未向藏民族道歉。

在中共看来,“平叛扩大化”就像“反右扩大化”一样,错的都只是“扩大”了的那部分而已,“平叛”和“反右”本身,是当年的决策者和参与者以及他们的继承人死也不肯认错的,因为这牵涉到共*产*党的理论、纲领和意识形态,牵涉到中国的政治制度本身,也牵涉到中共的统治合法性。

二、‘西藏人民起义日’的由来

每年的3月10日,流亡的西藏人在世界各地,纪念1959年在拉萨与解放军的武装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称之为‘武装叛乱’,台湾政府称之为‘西藏人民抗暴起义’)。在解放军炮击藏族反抗武装占据的罗布尔卡后,达*赖喇嘛和8万西藏人流亡印度。

中共政府宣称,事件的源头与权利分配和经济利益有很大关系,与中国要在西藏推行共产主义改革有关,因此冲突中对方并未得西藏下层人士支持;西藏流亡政府一方则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起义是由于中国撕毁‘十七条协议’、胡乱‘平判’,压迫西藏人所造成的,起义得到西藏僧俗各界的支持。

西藏流亡政府宣称,十世班禅喇嘛在1987年3月28日的人大小组会上发言时谈到:‘1958年我在青海听到党内文件上说‘要挑起叛乱、压出叛乱,然后在平叛过程中,彻底解决宗教和民族问题’’,他们认为整个事件是中共以预谋的策略推动的,目的是借机彻底改变西藏社会。

三、关于‘十七条协议’

1951年4月,以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五人代表团前往北京。1951年5月23日,西藏代表团在没有向西藏政府汇报的情况下与中国政府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协议一共十七条,规定:‘西藏人民团结起来,将帝国主义侵略势力驱逐出西藏;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西藏现行政治制度和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以及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西藏地区的涉外事宜,由中央统一管理。’协议还明确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改革。

1951年5月27日,达*赖喇嘛丹增嘉措从北京的广播中得知签订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协议的消息。7月,张经武将军抵达错模会见丹增嘉措,打算让达*赖喇嘛与解放军军队一同进入拉萨。但丹增嘉措坚持自己先回拉萨,8月,流亡在外大半年的达*赖喇嘛回到拉萨。

噶厦政府以达*赖喇嘛名义于1951年10月24日致电毛*泽*东,表示‘双方代表在友好基础上,已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地方政府及藏族僧俗人民一致拥护,并在毛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藏部队,巩固国防,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出西藏,保护祖国领土主权的统一’。班禅喇嘛和堪布厅也发表声明,指出协议‘完全符合中国各族人民,特别是西藏民族人民的利益’。同年10月26日,解放军进驻拉萨。

1951年10月26日、27日,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质主权的三千余解放军进入拉萨。另外,从西藏东部和新疆等地有两万余解放军进入西藏,并控制了日土、噶尔等重要地区,随后又进驻江孜、日喀则等地。于是,拉萨在内的西藏全部主要城市都有解放军驻守,并在西藏东部和西部的整个地区集中大量的军队。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取得对西藏之实质管理权。

1955年和1965年间,随着内地城乡一系列政治运动的深入,中国政府在藏区的政策发生了一个转折,开始将内地的土改和合作化运动推行到藏区。在藏地农牧区的土改和合作化运动,先从西藏周边川滇甘青藏区开始。这一名之为“民主改革”的运动,包含中共建政之初在内地进行的土改、反右、镇反、合作化等,并将之压缩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不可避免地激起了藏人的反抗。中国政府调动军队镇压,酿成一场国家军队镇压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战争。这场战争始于一九五六年初春,结束于一九六二年秋,历时六年半。

这一名之为“民主改革”的运动以及始于1956年初春,结束于1962年秋的所谓‘平叛’行动,使中共完全背离了‘十七条协议’,使中共在西藏完全丧失民心,西藏人民为此而不间断地奋起抗争。

1959年,中央政府官员张经武邀请刚得到学位的达*赖喇嘛一同欣赏歌舞,中央官员的多番催促确定表演时间,丹增嘉措最终选定3月10日。1959年3月10日,藏族群众里拥护达*赖喇嘛的人担心达*赖喇嘛遭中共绑架,包围达*赖喇嘛的夏宫罗布尔卡,劝阻他赴约,并在大街上张贴海报、呼口号,要求中国共*产*党离开西藏,最后演变为武装冲突。

1959年3月1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始炮击藏族反抗武装占据的罗布尔卡,当天深夜达*赖喇嘛离开拉萨,飞往印度实际控制的达旺地区,开始了与8万西藏人一起的流亡生涯。

郭将军,‘官员’至今仍在隐瞒和歪曲‘平叛扩大化’和西藏人民3.10起义的历史真相,并借以攻击、污蔑为追求宗教民主自由而自焚的藏人是因为受到‘藏*独势力、境外反*华势力的鼓动、挑拨’的结果,拒不反思和纠正自己的错误,颠倒黑白,丧尽天良,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问题9: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3月17日新闻《潜江被辞退招聘警察集体连续到省市上访》,内容如下:

3月5日、6日,潜江市李正清、魏全华、陈相思、俞学军等30余名被辞退的招聘警察,代表百余名警察到省委上访。3月8日,70余名被辞退的招聘警察代表到市政府上访。

维权代表李正清讲,3月8日70余位代表到市政府上访,在无人理睬的情况下,他们在大门口给省信访处值班室打电话反映后,市政府及市公安局的负责人与代表们见面,但很明显他们对维权代表们只讲大道理和相关政策,回避实质问题。

据了解,潜江市有被辞退的招聘警察150名左右,他们于94年开始陆续被违法辞退,目前年龄最大的已60多岁,其中工作时间最长的达十几年,最短的也有6年左右。

1991年开始,有关部门下达19号、7号等文件,文件中明确说明招聘警察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警察,其它相临的各县本着择优考核的标准,大部分招聘警察经考核后都已转正。而潜江市的招聘警察不仅没有经过考核就被辞退,他们当时甚至不知道国家有相关的政策。

经过几年的上访,潜江被辞退的招聘警察不仅了解到国家的相关政策,更了解了潜江有关部门在对待招聘警察的态度上,采取权钱交易及利用裙带关系,使一些并不是招聘警察身份、社会不良人士都违法成为正式警察。

逐渐了解真相的被辞退警察自2009年开始上访维权,几年来他们集体到北京4次,到省政府9次,到潜江市无以计数。省里也曾举行听证会,但决策人员却是潜江市政府及公安部门,无疑,被辞退的招聘警察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

据李正清介绍,一些被辞退的警察当年因为工作落下残疾,其中陈明红双手因工作受伤,十指无法伸直,不仅得不到应有的工伤补偿,被辞退后找不到工作,贫病交加生活陷入困境。大家在上访维权的过程中,有多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多人被殴打、监控、限制人身自由。

被辞退警察的诉求是:确保百余名招聘警察老有所养,有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要求有关部门追查招聘转正式警察的指标过程中相关责任者的司法责任。虽然大家的维权决心没变,但在多年的上访无果中,被辞退的招聘警察们开始感到茫然和绝望。

郭将军,被辞退的警察维权,‘逐渐了解真相的被辞退警察自2009年开始上访维权,几年来他们集体到北京4次,到省政府9次,到潜江市无以计数。省里也曾举行听证会,但决策人员却是潜江市政府及公安部门,无疑,被辞退的招聘警察的权益得不到任何保障’,被告做裁判员,这怎么能使被辞退警察的权益得到保障呢?而且,被辞退的警察在上访维权过程中,有多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多人被殴打、监控、限制人身自由。对此,请问您如恶化看待?”


问题10:有战友询问:“郭将军,您好!2012年3月17日新闻《吉林张红丽继续遭非刑限制人身自由》,内容如下:

今天晚上, 吉林张红丽致电媒体:请救我,因为拆迁上访,政府法院强迁了我家,还没收了全部财产,后经过多次上诉,确认拆房错误,可是不赔偿,不追责,就是迫害我。

目前,我已多次遭非法拘禁,殴打了。这次4号在北京四路通被两车数人绑架,连夜20小时拉到家,3车数十人看押,没自由,8号数十警察包围我家。不戴警号,无证抓我27小时,手拷等。

郭将军,‘官员’确认拆房错误,却不赔偿,不追责,反而进一步迫害受害人,这哪里还有天理啊!对此,请问您如何看待?”

针对这些问题,
郭旭东将军转告大家:

“我们应努力学习
‘革命正派性’修养

在国际社会,一个国家的军队向另外一个国家发动的国家重冤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思维、隐形、超限战争),足可以轻松地使被侵略的国家亡党亡国。自2000年起,他国军队向中国发动的国家重冤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主要表现是:

1、将重冤殖民地列为杀害中国人的战术武器和战略武器,从而达到妄图消灭中国人口的目的;

2、发动国家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可在红星在前网论坛搜索到),从而使中国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国家,并导致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及央企等官员肆意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严重恶化中国的金融危机,达到他国军队妄图消灭中国人口的目的;

3、发动国家草木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1),国家恐怖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2),国家兽行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3),国家严打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4),国家谎言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5),国家自由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6),国家邪行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7),国家人性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8),国家无良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9),国家恶霸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如问题10),(以上论战内容均可在红星在前网论坛搜索到),等等,结果使中国的买办官僚资产阶级不仅让官员不为百姓做主,而是为为非作歹的官员做主,而且让官员阻挠和禁止百姓伸冤,并设法加大百姓的冤情,从而使中国不仅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国家,且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国家重冤殖民地国家,并进一步导致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及央企等官员肆意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严重恶化中国的金融危机,达到他国军队妄图消灭中国人口的目的;

4、在国家做主殖民地武器侵略战争(此论战内容可在红星在前网搜索到)的基础上,进一步怂恿中国说,为了让中国‘飞速崛起’,中央就要让官员完全放开手脚工作,不要让官员有任何约束,而要做到这点,中央就要清楚,‘贪*污腐*败、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在中国整个官场已经常规化,官员在和老百姓斗争的过程中,虽然想占上风,但有时候未必就能占上风,如果让官员不为百姓做主,而是为为非作歹的官员做主也难占上风,那么就要让官员不仅阻挠和禁止百姓伸冤,而且要设法加大百姓的冤情,注意一定要让官员和老百姓斗争到底,绝不可以向老百姓妥协,最终老百姓就会心甘情愿地作被统治阶级,死心塌地地服从阶级秩序,如果官员妥协了,就会前功尽弃,只有官员始终占上风,官员才能真正放开手脚工作,中国才能真正崛起,从而使中国不仅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国家,而且彻底沦为帝国主义的国家重冤殖民地国家,且使中国的买办官僚资产阶级以让官员不为百姓做主而是为为非作歹的官员做主,阻挠和禁止百姓伸冤,并设法加大百姓的冤情,肆意为非作歹、鱼肉百姓,不管自己是否有错误,都始终占上风为荣为美,同时进一步导致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及央企等官员肆意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严重恶化中国的金融危机,达到他国军队妄图消灭中国人口的目的。

作为革命军人,一定要关心民众疾苦,侠肝义胆,做一个正派的人。我们应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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